自6月1日起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,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、区异地检验。
6月1日起不再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,同时,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,持行驶证和交强险(车船税),可直接申请免检合格标志,不需要在行驶证上签注检验有效期。
2017年6月1日之后的汽车,可以适用免检3次的政策。
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间的,因为已检验过1次,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。
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之间的,因为已检验过2次,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。登记日期在2014年5月31日之前的,仍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检验,每年检验1次。已达到逾期未检验状况的摩托车,适用新规定。减轻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村区域摩托车用户检车负担,帮助脱贫攻坚、乡村振兴。